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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生教組長 - 公文轉達 | 2025-12-31 | 點閱數: 31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12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135390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請學校利用集會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項發生機率;另請多加關懷、了解學生身心狀況,適時給予輔導協助。

三、寒假期間,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或急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請先行以電話通報教育部、國教署或本局校安中心, 均有專責值勤人員24小時輪勤, 聯絡方式如下:

(本局校安中心專線:(03)33985853379530

(國教署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4)37061349;傳真:(04)23302764

(教育部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2)3343785533437856;傳真:(02)33437920

四、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請確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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