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年12月26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40135390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請學校利用集會加強宣導旨揭注意事項,並鼓勵學生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健全身心發展,降低意外事項發生機率;另請多加關懷、了解學生身心狀況,適時給予輔導協助。
三、寒假期間,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或急需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請先行以電話通報教育部、國教署或本局校安中心, 均有專責值勤人員24小時輪勤, 聯絡方式如下:
(一) 本局校安中心專線:(03)3398585、3379530。
(二) 國教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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