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10月8日臺教授國字第1145505368號函及本局114年9月30日桃教小字第1140096072號函(計達)辦 理。
二、 依據「教育部獎勵國民中小學推動閱讀績優學校團體及個人評選實施要點」業以113年11月8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135505183A號令修正第4點,惟前次函送之115年度閱讀磐石獎評選實施計畫「四、審查指標」誤植為實施要點修正前之內容。
三、 本次僅更正115年度閱讀磐石獎評選實施計畫「四、審查指標」,其餘內容及計畫期程不變,請依更正之115年度閱讀磐石獎評選實施計畫配合先行辦理初選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