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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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楊梅區瑞梅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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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4年4月18日 |
發文字號: | 府人考字第1140094344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如說明一 (376736800A_1140094344_ATTACH1.pdf、376736800A_1140094344_ATTACH2.pdf、376736800A_1140094344_ATTACH3.pdf) |
主旨: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轉大陸委員會函以,各機關公務員不論平、假日赴中國大陸,均應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經服務機關同意,並於差勤系統登錄,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以下簡稱人事總處)114年4月10日總處培字第1140014105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各1份。 |
二、 | 請協助宣導各機關學校人員不論平、假日赴陸(按:包含入境中國大陸、從中國大陸機場入境轉機及不入境轉機【過境轉機】),均應於赴陸前申請許可或報經服務機關同意,並於差勤系統登錄。又人事總處WebITR全國共享版機關內部差勤系統(以下簡稱WebITR系統)將依陸委會函修正出國或赴大陸申請畫面之注意事項。 |
三、 | 另請非使用WebITR系統之機關學校於114年5月底前於自行開發之差勤管理系統,加入大陸委員會函附之警示文字。 |
正本: |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公所、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桃園航空城股份有限公司、桃園大眾捷運股份有限公司、桃園果菜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