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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轉達 人事主任 - 公文轉達 | 2025-03-29 | 點閱數: 37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夏偉傑
電話:3322101#7522
電子信箱:10079695@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楊梅區瑞梅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3月28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140027310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轉知新竹市於「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作業網」公告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新竹市政府114年3月25日府教學字第1140056410號函辦理。
二、 該市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如下:
(一) 華德福實驗學校:因學校教育理念係依華德福教育課程安排與規劃,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爰為辦理人智學理念之華德福教育,教師職能需具華德福相關背景,倘介聘成功,聘書中明定教師應參加華德福師資培訓並取得結業證書,若應聘時尚未取得資格應於起聘五年內完成,並能接受國內外資深華德福教師之督導,其期程視情況另定之。
(二) 東區科園國民小學:因少子化趨勢,113學年度畢業班級數4班、114學年度新生班級數預估1班,欲申請介聘至校服務之教師,倘遇減班情形,教師須配合「新竹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超額作業注意事項」辦理超額移撥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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