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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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楊梅區瑞梅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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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4月26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130037925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欲申請113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南投縣國民小學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南投縣政府113年4月22日府教學字第1130099410號函辦理。 |
二、 | 南投縣113學年度鹿谷鄉鹿谷國小和雅分校、集集鎮永昌國小富山分校、國姓鄉港源國小等3校預計停辦,欲申請介聘教師請勿填列前開學校。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小 |
副本: | 本局國小教育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