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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輔導組長 - 公文轉達 | 2023-12-25 | 點閱數: 91

一、    依據教育部112年11月29日臺教學(一)字第1122806035A號書函暨本局112年12月8日桃教學字第1120120847號函(諒達)。
二、    有關113年適用之「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遴選表揚實施計畫」增修重點如下:
(一)    目的:明列表揚對象含括幼兒園。
(二)    表揚對象:
1、    特色學校獎:明列各級學校(含幼兒園)。
2、    績優人員獎:明列從事校內生命教育工作或教學。
3、    特殊貢獻人員獎:明列推展生命教育工作之各級學校校長及人員。
4、    新增「終身奉獻人員獎」,以表揚長期致力生命教育且對生命教育工作影響深遠、且具重大貢獻者。
(三)    獎勵名額:明確各類名額表揚數。
(四)    初選:增列教育部生命教育支持系統之推薦機制;初審單位之評選重點;增列教師法第30條,有關尚在調查之文字。
(五)    評選基準:
1、    因「特色學校獎」、「績優人員獎」刪除校園事件處理情形配分(5%),爰修正「資源運用」配分由10%調整為15%。
2、    增列「終身奉獻人員獎」評選基準。
(六)    獎勵及表揚方式:新增「特殊貢獻人員」及「終身奉獻人員」敘獎額度。
(七)    附則:增列推薦單位評選不實之規範。
三、    檢送「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遴選表揚實施計畫」(附件1),如貴單位擬推薦「特色學校」、「績優人員」、「特殊貢獻人員」、「終身奉獻人員、」,請依「填寫說明」(附件2)填妥相關薦送表件,於113年4月30日(星期二)前送交本局,逾期不予受理;相關資料不予退還。
四、    請貴校審慎查核受推薦人員不得曾有違反教師法,尚在調查、或經議決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之情形。
五、    相關表件格式電子檔案請逕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網站「重要業務專區/業務資料下載/素養教育專區/生命教育」下載使用(網址:https://reurl.cc/RvYj5e),標題「113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評選薦送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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