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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輔導主任 - 活動公告 | 2022-04-07 | 點閱數: 291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3月29日臺教學(二)字第1112801882A號函 (隨函檢附)辦理。 

二、教育部為獎勵推動校園生命教育之公私立各級學校 (以下 簡稱學校)及教職員工,發掘真實事蹟及經驗分享,以激勵 教育人員積極推動生命教育,並朝向積極發展、創新與永 續推動,建立優質友善校園環境,特辦理旨揭評選及表揚 事宜。請有意參加學校推薦相關工作績優人員,於111年6 月30日(星期四)前檢具相關資料函報本局,經本局評選後 予以薦送。 

三、本案獎項資格說明如下:旨揭計畫表揚對象係110年度積極 推動生命教育工作且具特色之學校及績優人員,相關獎項 說明如下:

(一)特色學校獎:積極推動生命教育工作成效卓著、具推動 特色且足為楷模者。

 (二)特殊貢獻人員獎:長期致力於生命教育工作之推展,對 生命教育工作政策規劃、執行及推廣具重大貢獻且足為 楷模者。

 (三)績優人員獎:學校教職員工從事生命教育工作表現優異 且足為楷模者。

 (四)優秀行政人員獎:對生命教育政策規劃及執行有具體顯 著或持續性貢獻之各教育主管機關行政人員。

 四、薦送學校應審慎查核受推薦人員不得曾有違反教師法,經 議決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之情形;另「特色學校」 部分,請確實撰寫108年至111年校園事件處理情形,並檢 附遴選表及佐證資料紙本1式3份與照片電子檔案之光碟1張 及「教育部蒐集、處理及利用個人資料提供同意書」簽名 正本1份,俾利本局辦理初選作業。

五、隨文檢附實施計畫(附件1)、初選薦送名額一覽表及填寫說 明(附件2,含:108年至110年表揚名單、檢核表、薦送一 覽表、遴選表)、「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預定執行期程」(附 件3)各1份,或請逕至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重要 業務專區/業務資料下載/素養教育專區/生命教育」下載使 用(網址:https://depart.moe.edu.tw/ED2800/News. aspx?n=AE6505A07891AE31&sms=C61580640A6257EF),標 題:「111年教育部生命教育特色學校及績優人員評選薦送 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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