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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教學組長 - 公文轉達 | 2021-12-23 | 點閱數: 210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作業要點」、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同年8月24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00107936號函及同年9月7日桃教中字第1100081129號函續辦。

二、時間:111年1月8日(六)09:00至16:00。

三、地點:龍潭區石門國小(地址:桃園市龍潭區文化路188號。)

四、參加對象:
(一)南區各校國語文領域召集人(中壢區、楊梅區、平鎮區、龍潭區、觀音區、新屋區)。
(二)南區各校國語文學習領域授課教師(中壢區、楊梅區、平鎮區、龍潭區、觀音區、新屋區)。
(三)桃園市國教輔導團國語文領域輔導員。
(四)以上對象優先參加,其他有興趣本研習課程的教師歡迎報名參加。
(五)人數:90人。

五、活動內容與報名:
(一)課程主題:素養導向國語文評量設計
(二)講師:國立台北教育大學許育健教授
(三)課程內容:如計畫附表一
(四)即日起至研習前一日逕至本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登錄報名(承辦單位:石門國小),活動編號:E00080-211200001,並依參加對象報名順序先後錄取,額滿為止。
(五)請參與研習之教師記得攜帶筆電或平板。

六、本案參與工作人員於課務自理及不支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並於研習結束後1年內在不影響公
務及課務原則下,擇期覈實補休。

-於例假日辦理或核定之教師專業研習,如屬學校指派參加者,參加人員得自執行勤務當日起1年內申請補休(得課務排代),不另支給加班費。
-另鼓勵有興趣本研習課程之教師自由參加,則得自執行勤務當日起1年內自行選擇補休(課務自理),不另支給加班費。

 

七、倘有相關研習疑問請逕洽石門國小楊老師,電話:(03)4711752#221。

八、檢附實施計畫及石門國小研習會場及停車資訊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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