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家庭教育法第12條及第13條略以:家庭教育之推展以 多元、彈性、符合終身學習為原則;另學校每學年應在正 式課程外實施四小時以上家庭教育課程及活動,會同家長 會對學生及其家長、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學生之人辦理親職 教育。
二、本中心運用數位媒體,發展家庭教育學習資源,製播線上 廣播課程,提供因工作或照顧而無法參與中心或學校課程 之家長,自行利用彈性時間收聽有興趣之家庭教育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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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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