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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列表

公告 人事主任 - 公文轉達 | 2022-02-10 | 點閱數: 255
主旨: 核定本府水務局科長鍾淑女等10人為本府111年傑出女性公務員(如後附名冊),請查照。 說明: 依本府表揚傑出女性公務員實施要點規定,本府傑出女性公務員頒給獎牌1面、新臺幣5千元禮券及公假3日;並將另函通知公開頒獎表揚
公告 人事主任 - 公文轉達 | 2022-02-10 | 點閱數: 227
主旨: 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業奉總統111年1月19日華總一義字第11100002571號令公布,茲檢送教育部原函影本(含修正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8日臺教人(四)字第1110008188號函辦理。
公告 人事主任 - 公文轉達 | 2022-02-10 | 點閱數: 238
主旨: 轉知教育部函釋有關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以下簡稱留停辦法)第4條第1項第4款規定「先行共同生活」證明文件疑義一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1年2月7日臺教人(三)字第1110009901號函辦理。 二、 查留停辦法第4條第1項規定:「教育人員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申請留職停薪,服務學校、機構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不得拒絕:……四、依家事事件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規定與收...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公文轉達 | 2022-02-09 | 點閱數: 322
主旨:自本(109)年4月28日起,於「網際網路版人力資源管理系統」(WebHR系統)核定之個人服務、在職及離職證明書文件,將寫入區塊鏈提供驗證,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為落實政府無紙化及節能減碳政策,並達人事人員作業流程簡化之目標,人事人員於WebHR系統核定當事人於「個人資料服務網」(MyData系統)申請之個人服務、在職及離職證明書後,將寫入區塊鏈提供驗證,請務必謹慎核定相關申請案件。上述案件經核定後即不可變動,如需更改或刪除,請於WebHR系統執行「重送」或「註銷」功能。 二、當事人於MyData系統下載之證明書文件,除具備本總處浮水印外,另包含驗證用之QR Code,當...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公文轉達 | 2022-02-08 | 點閱數: 256
主旨: 為辦理本府111年模範公務人員選拔,請各機關學校踴躍提報,如有遴薦人員請於111年2月9日(星期三)前函報本局,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本府111年1月25日府人考字第1110023906號函(正本計達)辦理。 二、 模範公務人員遴薦表「具體事蹟」應撰寫約2,500字至3,500字,「事蹟簡介」以300字為限;另如有證明文件請一併於「具體事蹟」內呈現,無須額外檢附佐證資料。
公告 人事主任 - 活動公告 | 2022-02-08 | 點閱數: 273
主旨: 有關臺北市政府政風處辦理「虎虎生風_廉潔燈謎王」網路猜謎廉政宣導活動,鼓勵機關同仁、民眾參加,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政風處111年1月28日桃政預字第1110000583號函辦理。 二、 臺北市政府政風處為擴大宣導廉政理念,訂於春節期間舉 辦旨揭網路燈謎活動,期透過寓教於樂方式,增進民眾反 貪意識。 三、 旨揭活動期間自本年度1...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公文轉達 | 2022-02-08 | 點閱數: 221
主旨: 配合性別工作平等法(以下簡稱性工法)部分條文修正,自111年1月18日起,「陪產假」修正為「陪產檢及陪產假」,並由原給5日增為給7日,請查照轉知。 說明:   一、 依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11年1月20日部法二字第1115419024號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影本(含附件)各1份。 二、 本案係銓敘部轉勞動部函以,111年1月12日修正公布並定自同年月18日施行之性工法部分條文,同日修正發布之性工法施行細則...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公文轉達 | 2022-02-08 | 點閱數: 218
主旨: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2條、第9條,業經勞動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月18日以勞動條4字第111014003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1年1月18日施行一案,請查照。 說明: 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111年1月24日總處培字第11100108421號書函辦理,並檢附原函及附件影本各1份。   育嬰留職停薪實施辦法第二條、第九條修正條文 第二條 受僱者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應於十日前以書面向雇 主提出。 前項書面應記載下列事項: 一、姓名、職務。 二、留職停薪期間之起... 觀看完整文章
公告 人事主任 - 綜合公告 | 2022-02-07 | 點閱數: 291
本校110學年度第2學期教職員工子女教育補助費,請於111年3月11日(星期五)以前向人事室提出申請,夫妻同為公教人員者,其子女教育補助費應自行協調一方申领,不得重複請領,以免涉及行政責任之懲處並追繳之;請同仁上雲端差勤系統-各項費用申請,進入後點選子女教育補助填寫相關資料後列印簽名送人事室申請即可。 (一)申請適用對象: 1.編制內公教人員(其子女隨在台澎金馬地區居住,就讀政府立案之公私立大專以下、小學以上學校肄業正式生),另公教人員子女如獲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學費補助或桃園市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費補助者,不得再請領子女教育補助費。 2.上列子女已獲有軍公教遺族就學費用優待條...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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