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桃園區公所 函 |
| 地址:33053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7號 承辦人:課員 謝采伶 電話:(03)3348058分機:1119 電子信箱:10077956@mail.tycg.gov.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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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楊梅區瑞梅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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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8月7日 |
| 發文字號: | 桃市桃民字第1150046445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四、五 (376435100A_1150046445_ATTACH1.xlsx、376435100A_1150046445_ATTACH2.pdf) |
| 主旨: | 115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定於115年11月28日(星期六)舉行投票。請惠予推薦、轉知與鼓勵所屬機關員工(含退休員工)及親友擔任本區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以主任管理員及主任監察員為優先),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5年7月29日中選務字第1153150238號函及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5年8月4日桃選一字第1150000942號函辦理。 |
| 二、 | 歷年選務工作得以順利圓滿完成,均仰賴各機關、學校全力投入協助,爰祈再次借重公教人員豐富之學識與經驗,及超然公正之立場,協助擔任本次工作。 |
| 三、 | 每間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主任管理員需為現任公教人員, 主任監察員除現任公教人員外,未滿72歲之退休人員亦可擔任,管理員則須年滿18歲。 |
| 四、 | 報名方式:請填寫附件檔「115年市長、市議員暨里長 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個人報名表」,檔名及信件主旨請命名「個人報名表+姓名」,並將excel檔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10053210@mail.tycg.gov.tw 林小姐(03-3348058分機1139);業經機關主管及首長核准後之核章報名表,請自行留存備查。 |
| 五、 | 有關工作人員敘獎及補休事宜,依中選會來函意旨,參加選務工作人員給予補假1天;工作津貼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選舉工作費支給表」,主任管理員為新臺幣(以下同)3,700元、主任監察員3,050元、管理員為2,400元、監察員2,200元、預備員2,000元;如有異動,依中央選舉委員會發布為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