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蘇雅婷 電話:3322101#7472 電子信箱:10049746@ms.ty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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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楊梅區瑞梅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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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7月16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終字第1150066332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如說明四 (376735100E_1150066332_ATTACH1.pdf、376735100E_1150066332_ATTACH2.pdf) |
| 主旨: | 轉知教育部「教育部藝術教育貢獻獎作業要點」修正發布令影本(含行政規則修正規定)1份,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教育部115年7月15日臺教師(一)字第1152601615B號函辦理。 |
| 二、 | 本案電子檔得於本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law.moe.gov.tw)下載。 |
| 三、 | 若對本行政規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陳小姐(電話:02-77366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