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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綜合公告 | 2026-04-13 | 點閱數: 17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
15樓
承辦人:科員 歐俋逯
電話:3322101#7417
電子信箱:oulu880305@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楊梅區瑞梅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4月10日
發文字號:桃教小字第1150031132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五 (376735100E_1150031132_ATTACH1.pdf、
376735100E_1150031132_ATTACH2.pdf、376735100E_1150031132_ATTACH3.pdf)
主旨:有關本市115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市外介聘積分審
查暨市外介聘作業說明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市115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聯合作業日程
表及115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申請介聘他縣市服
務作業日程表辦理。
二、市外介聘積分審查作業:
(一)積分審查時間:115年4月22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3時
30分假平鎮區義興國小辦理。
(二)注意事項:
1、請申請參加市外介聘之教師提交介聘他縣市服務申請
表(積分審查表),並攜帶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及影本
(影本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請申請人核章),正本
驗後歸還,影本交由委員會留存備查;倘無法親臨現
場接受審查,可委託他人,委託人應攜帶申請人之委
託書及相關證明文件。
2、申請市外介聘教師應攜帶審查相關證明文件以供審查
人員審查:
(1)申請表正本1份。
(2)相關證件:如教師證書、畢【結】業證書、派令
【聘書】、考核通知、獎懲、進修證件……等相關
證明文件(請確認各項申請條件需檢附文件),依
序裝訂成冊,並請各校校長及人事人員依據申請人
員所提相關證明文件確實審核後核章再行送件。
(3)進修研習時數:請各校(教務處)先行核算成週數
(35小時採計1週),以利審查。
(4)每位申請介聘之教師,請備妥學校開立在職證明書
(或服務證明書)。
(5)檢附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時,應附最近一個月
(115年3月23日起至115年4月22日止)之文件為
限,且需含詳細記事。
(6)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
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3、前開介聘他縣市服務申請表內容應與教師介聘他縣市
服務網填報內容相符,請至介聘他縣市服務網列印
「個人資料表」,供審查人員比對應聘科類別,另申
請人應當場確認積分無誤,日後不再受理變更事項。
4、請各校人事人員確實管制不得參加市外介聘教師之名
單(如曾經市外介聘成功而放棄受管制者)。
5、參與旨揭積分審查作業之送件人員於課務自理原則
下,核予公假登記。
三、市外介聘日程及重要事項提醒(業於115年4月1日人事作業
重要事項說明會說明):
(一)115年4月10日(星期五)至4月20日(星期一)前:參加
市外介聘教師自行上網填報個人基本資料及選填志願
(網址:https://tasweb.kh.edu.tw/115)。
(二)115年4月22日(星期三)下午1時至3時30分假平鎮區義
興國小辦理市外介聘教師積分審查作業。
(三)申請市外介聘教師於積分審查當日核予公假登記(惟課
務、業務需自理),倘無法親臨審查可委託他人,委託
人應攜帶申請人之委託書。
(四)115年4月24日(星期五)下午3時30分公布參加市外介聘
教師積分。
(五)115年5月15日(星期五)前公布市外介聘教師介聘結
果,請逕至本市國小及幼兒園教師介聘網站查詢
https://eteacher.tyc.edu.tw/)。
(六)申請表領取注意事項:本年度業於115年4月1日召開人事
作業重要事項說明會,並於是日開放各校領取,如仍有
需求,請於115年4月22日(星期三)前至平鎮區義興國
小警衛室領取。
四、有關教師介聘作業相關資訊,業公告本市國小及幼兒園教
師介聘網(https://eteacher.tyc.edu.tw/),請逕至網
頁下載並請教師留意日程及相關資訊。
五、檢附「桃園市115年度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市外介聘積分
審查自主檢核表」及相關附件各1份。
學籌備處、桃園市龍潭區龍科國民小學籌備處、本市各公立學校附設幼兒園、本
市各市立幼兒園(桃園市復興區立幼兒園除外)、桃園市復興區公所
副本:本局幼兒教育科(含附件)、本局特殊教育科(含附件)、本局學輔校安室(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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