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有關本市立各級學校教育人員114學年度第2學期提前復職及延長留職停薪案件調查一案,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本局112年12月27日桃教人字第1120129974號函辦理。 |
| 二、 | 教育人員申請提前復職或延長留職停薪案件,以學期為區分,由本局採取線上調查後統一備查,本次調查事宜說明如下: |
| (一) | 調查對象:教育人員於115年2月1日前已申請提前復職或延長留職停薪者(如無是類人員或業經備查者免填報)。 |
| (二) | 調查方式:請於115年1月20日(星期五)前,填寫「桃園市立各級學校教育人員提前復職及延長留職停薪調查表」,並將調查表核章版及相關附件依序彙整並掃描成1個pdf檔,上傳至桃園市人事服務網調查表系統,調查表excel檔請併同上傳,並確實參閱「桃園市立各級學校教育人員提前復職及延長留職停薪調查表注意事項」。 |
| 三、 | 留職停薪人員於寒暑假復職,又因同一事由申請於次學期 開學後留職停薪,恐造成社會觀感不佳,且有影響代理教師權益之疑慮,爰仍維持現行作法,請各校自核准之日起兩週內檢齊相關附件以電子公文函報本局備查。 |
| 四、 | 檢附「桃園市立各級學校教育人員留職停薪案件授權情形一 覽表」、「桃園市立各級學校教育人員提前復職及延長留停 調查表」、「桃園市立各級學校教育人員提前復職及延長留 職停薪調查表注意事項」及「桃園市立各級學校教育人員留 職停薪作業手冊」各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