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8月17日臺教資(六)字第1100110599號函辦理。 |
二、 | 參加對象: |
(一) | 本市環境教育輔導團成員。 |
(二) | 各校有興趣參與之教師。 |
三、 | 工作坊訂於110年9月7日(星期二)、9月8日(星期三)兩日上午時段,採線上會議方式辦理,相關內容及報名方式請參閱附件資訊。 |
四、 | 全程參與者核發環境教育時數(含展延)共計5小時,本案參與人員由各所屬學校依權責核予公假登記。 |
五、 | 倘有疑問,請洽中華民國環境教育學會李亭蓉專員,電話:07-3504455,電子信箱:taiwangee@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