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如附件。
以下為注意事項:
1. 開課時間:112.2.13(一)至112.6.29(四)
2. 課後照顧班下午5:40放學,請準時接回。若多次逾期接回,將予以記點(記點三次後則暫停參加課照班)
3. 課後照顧班以「生活照顧及學校作業輔導」為主,不做額外課程與複習;作業若未完成,再請家長多加協助。
4. 錄取後如欲退班,請於112.1.19(四)前務必與教務處聯繫,並完成退班手續。如未完成退班事宜,將依課後照顧班規定,收取費用。
5. 其他未盡事宜,開學後會發下書面通知單,請家長務必詳閱,謝謝。
若有任何問題,請洽教務處(03-4825284分機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