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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 輔導主任 - 競賽活動 | 2021-03-05 | 點閱數: 275

一、依據本局110年3月2日桃教小字第1100015414號函續辦。

二、旨揭計畫摘錄如下(詳見實施計畫):

(一)實施對象:本市國中小學生。

(二)實施方式:

1、藝文競賽項目:各項作品一律單人創作,送件請填實施計畫附件1至5(附件2作品標示表,需黏貼於作品背面)。

(1)孝親創意卡片設計(參加對象:國小低、中年級學生);孝親創意標語設計(參加對象:國小高年級及國中學生)。

(2)孝親創意卡片與創意標語設計分組比賽:A組:12班以下學校。B組:13至24班學校。C組:25班以上學校。

2、推動孝親活動競爭型計畫補助:配合生活節慶與學校活動為主,規劃推展與【感恩】、【孝敬】品格有關之教孝活動。預計補助全市共計20校,每校各10,000元。請有意願參與之學校,填列申請表(實施計畫附件6)送件參選。

3、送件與取回作品方式:

(1)藝文競賽項目(孝親創意卡片、創意標語設計比賽)及推動孝親活動競爭型計畫補助,收件時間為110年3月22日(星期一)至同年月29日(星期一)下午3時止,親送或郵寄(郵戳為憑)至新勢國民小學輔導室(請註明參加「桃園市110年度國民中小學孝親活動競賽」,地址:322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一段181號),逾期者不予受理。

(2)請各校於110年4月26日(星期一)至同年月30日(星期五)前至新勢國小取回投稿作品。

(三)公告結果:110年4月30日(星期五)前,由本局另函公告獲選名單;並同步公告於本市新勢國小網站。

(四)獎勵:

1、藝文競賽項目(孝親創意卡片、創意標語設計比賽):得獎者,可獲獎狀及禮券;指導老師亦核予行政獎勵(獎額詳見實施計畫)。

2、獲選為本案推動孝親活動競爭型計畫補助學校之工作人員,核敘嘉獎1次2名及獎狀1紙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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