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01
  • slider image 103
  • slider image 104
  • slider image 105
  • slider image 107
:::
公告 輔導主任 - 公文轉達 | 2021-09-07 | 點閱數: 225

一、依據特殊教育學生調整入學年齡及修業年限實施辦法、桃 園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要 點暨實施方式(本局110年6月11日桃教特字第1100049715 號函計達)辦理。 

二、依上開要點,學校辦理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之方 式,計有學科成就測通過後免修該學科(學習領域)課程、 部分學科(學習領域)加速、全部學科(學習領域)同時加 速、部分學科(學習領域)跳級以及全部學科(學習領域)跳 級等5類。 

三、學校辦理資優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工作摘錄如下: 

(一)學校資優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實施計畫應於每學期開學後3 週內上網公告並加強宣導。

 (二)學生申請免修課程、部分學科加速或全部學科加速,經 特 推會審議通過者,上學期應於12月15日前,下學期應 於5月15日前檢具學習輔導計畫、特推會會議紀錄及鑑定 資料等函報本局備查後辦理。

 (三)申請部分學科跳級或全部學科跳級,經學校特推會審議 通過者,上學期應於12月15日前,下學期應於5月15日前 檢具學習輔導計畫、特推會會議紀錄及鑑定資料等函報 本局,提本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審議通過 及本局核定後實施。

:::

萌典查詢

g0v零時空汙觀測網

本站搜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