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國立清華大學110年8月27日清語研所字第1109005524號函辦理。
二、旨揭學分班摘要如下(詳如簡章):
(一)報名日期:110年9月1日上午9時至同年12月15日下午5時止。
(二)招生語別:閩南語文。
(三)招生人數:1班,35人。
(四)招生對象(報考資格):
(五)錄取順序:具B班資格條件且達最低錄取標準者,優先錄取。仍有招生餘額,始得招收具A班資格條件且達最低錄取標準者。
三、如有相關洽詢事宜,請逕洽國立清華大學臺灣語言研究與教學研究所(專任助理蕭喨方:03-5715131分機 73603)。
四、檢附旨揭學分班招生簡章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