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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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楊梅區瑞梅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7月8日
發文字號:府民自字第1140190488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 (376735000A_1140190488_ATTACH1.pdf、
376735000A_1140190488_ATTACH2.pdf)
主旨:函轉中央選舉委員會有關114年8月23日(星期六)為全國性公民投票案第21案投票日,為便利選舉區內各級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前往投票,是日依法為應放假之日,請查照轉知。
說明: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4年7月4日中選人字第1143750167號函、114年5月23日中選務字第1143150335號公告(如附件)暨公民投票法第23條第2項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