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函
地址:臺北巿濟南路一段2-2號10樓
傳真:02-23979746
承辦人:林柏樺
電話:02-23979298#568
E-Mail:Linpohua@dgpa.gov.tw
受文者:桃園市政府人事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4月29日
發文字號:總處培字第1143023529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 (114D007707_1_29101545186.pdf)
主旨:本總處於「公務人員個人資料服務網」(以下簡稱
MyData)建置「不得具大陸戶籍、護照、身分證、定居證
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自114年4月30日上線,請查照並
轉知所屬多加利用。
說明:
一、配合大陸委員會114年3月25日陸法字第1140400262號函送
「擬任(現職)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
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本總處已
於MyData建置旨揭具結書功能,提供機關同仁線上填寫,
並將於114年5月9日開放人事人員統計及下載等服務,請各
機關廣為宣導並鼓勵所屬同仁多加利用。
二、檢附操作手冊1份,並同時上傳至「公務員服務網
(eCPA)」最新公告,供各機關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