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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轉達 人事主任 - 公文轉達 | 2025-03-26 | 點閱數: 36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01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夏偉傑
電話:3322101#7522
電子信箱:10079695@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楊梅區瑞梅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3月25日
發文字號: 桃教中字第1140026962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 轉知嘉義縣於「114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 縣市服務作業網」公告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 規定一案,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嘉義縣政府114年3月24日府教幼字第1140076043號函辦理。
二、 該縣114學年度除大埔國民中小學、阿里山國民中小學及豐山實驗教育學校外,其餘各國中普通班未來預估仍因減班將有超額情形,請欲介聘至該縣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倘學校因減班而有超額之情事,將依「嘉義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原則」辦理。
三、 該縣教育方式及課程安排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之學校如下:
(一) 辦理實驗教育:豐山實驗教育學校、阿里山國民中小學、 大埔國民中小學、太平國小、達邦國小、美林國小、北回 國小及柴林國小。
(二) 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光榮國小及內甕國小。
(三) 預計115學年度轉型為華德福實驗教育:大林國小排路分校。
(四) 設有慈輝分校:民和國中。
(五) 實施混齡教學:該縣學校普通班學生總人數50人(含)以下之學校,推動混齡教學,教師須配合參與教學模組研發及增能研習。
四、 申請介聘至該縣學前及國教階段特殊教育(身障及資優類)教師,至116學年度前不得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116學年度後視該縣特殊教育師資情況再行評估是否持續控管,另需配合心理評量鑑定施測工作不得拒絕。
五、 另經由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該縣國中、國小之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該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
六、 列入小型學校轉型專案評估合併或停辦學校:大湖國小、沙坑國小及竹園國小。

 

正本: 本市各市立國中小、本市各市立幼兒園
副本: 本局國小教育科、本局幼兒教育科、本局特殊教育科、本局學輔校安室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科(組)長、主任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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