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01
  • slider image 103
  • slider image 104
  • slider image 105
  • slider image 107
:::
公文轉達 人事主任 - 公文轉達 | 2025-02-26 | 點閱數: 49
桃園市政府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6樓
承辦人:科員 李寶惠
電話:03-3322101#5608
傳真:03-3366794
電子信箱:041038@mail.tycg.gov.tw

 

受文者:桃園市楊梅區瑞梅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4年2月25日
發文字號: 府民自字第114004603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一 (376735000A_1140046034_ATTACH1.pdf、376735000A_1140046034_ATTACH2.pdf)

 

主旨: 函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業奉總統以114年2月18日華總一義字第11400015361號令公布,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內政部114年2月20日台內民字第1140106981號函辦理。
二、 旨揭修正條文刊載於總統府公報第7771號(詳見總統府網站https://www.president.gov.tw公報系統)。

 

正本: 本府所屬機關學校(不含復興區公所)(桃園市政府民政局除外)、桃園市復興區民代表會
:::

萌典查詢

g0v零時空汙觀測網

本站搜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