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01
  • slider image 103
  • slider image 104
  • slider image 105
  • slider image 107
:::
公告 教學組長 - 公文轉達 | 2021-06-09 | 點閱數: 280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6月4日臺教師(三)字第1100076921號函辦理。

二、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致各級學校停課,影響認證教師參與研習、公開觀、授課、申請及繳交認證資料之期程,為顧及認證教師之權益,爰擬延長「107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及「108學年度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之認證研習時數檢核期限一年,調整後各年度認證申請年限如附件。

三、原109學年度認證收件期程(原訂110年4月1日至6月30日)不另更動,倘認證教師不及於前述期程送件,得於110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之增辦審查作業期程送交認證審查資料。

:::

萌典查詢

g0v零時空汙觀測網

本站搜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