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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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楊梅區瑞梅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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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4月22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130034833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欲申請113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至新竹縣竹北市安興國民小學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新竹縣政府教育局113年4月11日教學字第1135012775號函辦理。 |
二、 | 新竹縣竹北市安興國民小學114學年度起普通班預估因逐年減班將有超額情形,請113年度欲介聘至該校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倘學校因減班而有超額之情事,將依新竹縣國民小學(含公立及附設幼兒園)超額教師輔導介聘作業處理原則及相關規定辦理。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