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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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楊梅區瑞梅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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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3年3月15日 |
發文字號: | 桃教中字第1130023862號 |
速別: | 普通件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附件: |
主旨: | 轉知新竹市有關他縣市欲申請市外介聘至新竹市華德福實驗學校之教師相關應知悉事項,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新竹市政府113年3月13日府教學字第1130046106號函辦理。 |
二、 | 新竹市華德福實驗學校教育理念係依華德福教育課程安排與規劃,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爰為辦理人智學理念之華德福教育,教師職能需具華德福相關背景,倘介聘成功,聘書中明定教師應參加華德福師資培訓並取得結業證書,若應聘時尚未取得資格應於起聘五年內完成,並能接受國內外資深華德福教師之督導,其期程視情況另定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