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為提升本府公共服務品質、市民滿意度及完善施政決策,請貴機關(學校)踴躍提報智慧化、數位化及科技化創新應用專案。所有提案將視需要列入本府智慧桃園推動會討論,並為本府資訊計畫預算先期審查之重要參考。 |
二、 | 提案如需經費補助,得依據「桃園市政府補助所屬機關學校推動智慧桃園執行計畫」提出申請,專案計畫應扣合機關核心業務,提升核心指標,並以近期(半年至1年)實現為原則。 |
三、 | 檢附簡報範例格式(附件1)、桃園市政府補助所屬機關學校推動智慧桃園執行計畫及補助申請表(附件2,如無需申請補助免填報),並於旨揭期限函送本府智慧城鄉發展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