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本府為強化落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有關補助及交易案件之公告及揭露機制一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112年6月20日府政預字第1120168559號函轉監察院112年5月19日院台申貳字第1121831338號函辦理。 |
二、 | 為增進本府各機關學校對於旨揭規範之瞭解,協助公職人員或其關係人確實遵循相關規定,本府政風處特彙製「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規定之身分事前揭露及事後公開作業流程圖」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案例問答」(如附件),請善加宣導運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