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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公文轉達 | 2023-03-31 | 點閱數: 306

主旨:有關嘉義縣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個別介聘規定,請 協助轉知欲申請112年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 至嘉義縣學校服務之教師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嘉義縣政府112年3月27日府教幼字第1120070513號函 辦理。

二、嘉義縣112學年度除大埔國民中小學、阿里山國民中小學及 豐山實驗教育學校外,其餘各國中普通班預估因減班將有 超額情形,請欲介聘至該縣教師,宜審慎選填志願;倘學 校因減班而有超額之情事,將依「嘉義縣政府所屬各級學 校超額教師介聘他校服務作業原則」辦理。 三、嘉義縣教育方式及課程安排與一般公立學校不同之學校如 下: (一)辦理實驗教育:豐山實驗教育學校、阿里山國民中小 學、大埔國民中小學、太平國小、太興國小、仁和國 小、達邦國小、美林國小及北回國小。 (二)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光榮國小。 (三)設有慈輝分校:民和國中。 (四)預計轉型學校:太和國小。 (五)實施混齡教學:嘉義縣學校普通班學生總人數50人(含) 以下之學校,推動混齡教學,教師須配合參與教學模組 研發及增能研習。

四、申請介聘至嘉義縣學前及國教階段特殊教育(身障及資優 類)教師,至112學年度前不得轉任嘉義縣所屬學校其他教 師職務,113學年度後視嘉義縣特殊教育師資情況再行評估 是否持續控管。

五、另經由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嘉義縣國中、 國小之專任輔導教師,倘經成功調入,不得以任何理由申 請轉任嘉義縣所屬學校其他教師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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