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依據本府政風處111年9月20日桃政安字第1110005572號函辦理(如附件1)。
二、 為確保111年十月慶典期間工作期間本局及所屬機關學校之安全,防止危害、破壞、竊(洩)密及重大危安狀況發生,期結合可動員之行政力量,加強辦公廳舍安全措施,防杜維安或洩密事件,確實達成機關學校安全與公務機密維護任務。
三、 請貴機關學校於十月慶典工作期間(即日起至111年10月11日星期二止),依據辦理旨揭專案計畫(如附件2)時,參考附件3統計表項目,依各校既有現況參酌辦理相關公務機密及安全檢查工作,並就自行辦理之檢查項目內容,填入附件3統計表(無辦理項目則免填)後,除本局各科室及桃園市政府家庭教育中心,以電子郵件寄至承辦人信箱(謝錦洲,10022656@mail.tycg.gov.tw)彙整外,各級學校及幼兒園之統計表請自行留存無須報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