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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主任 - 公文轉達 | 2022-07-22 | 點閱數: 236

主旨:有關修訂本市獎勵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績優教師與行政 人員國內外全時進修研究實施計畫一案,詳如說明,請查 照。

說明:

一、依據本局110年12月22日桃教中字第1100119249號函續 辦。

二、為鼓勵教師專業進修研究,提升教師專業知能,延續110學 年度計畫並持續鼓勵本市績優教師及行政人員進修研究, 以拓展教師宏觀國際視野,符應教育趨勢脈動,爰辦理旨 案計畫。

三、計畫修正及重點摘要如下:

(一)申請對象與資格:現任桃園市(以下簡稱本市)市立各級 學校及幼兒園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與行政人員(指兼任行政職務教師及校長),並連續服務本市滿七年(含)或累計 服務滿9年且於現職學校服務滿2年以上(含改隸前國立) 者。

(二)進修時程: 1、自獲選核定年度7月1日起至翌年度8月29日止。 2、獲獎勵人員須於上開期間擇定以學期或暑假為單位進 行進修,並視進修之必要性規劃所需時程,惟最長以 半年為限。 3、獲獎勵人員為校長時,限暑假期間進行進修。

(三)選送作業: 1、採初審(佔35%)及複審(佔65%)二階段辦理,總分合計 達85分以上者,方得錄取。 2、初審原始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通過。

(四)全時進修研究期間,得支領全額薪俸,其年資亦得併 計。另補助新臺幣三萬元整,作為國內外進修研究期間 所需相關費用,其支用方式依相關規定覈實支給。

(五)本案自111年8月1日起實施,請各校(含幼兒園)推薦績優 教師,並於111年10月28日(星期五)前繳交申請書等資料 至本案承辦學校青溪國中。

四、檢附本市獎勵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績優教師與行政人員 國內外全時進修研究修訂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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