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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訓育組長 - 公文轉達 | 2022-06-08 | 點閱數: 430

一、    依據桃園市防災教育輔導團111年度教育推動計畫辦理。
二、    本案培訓課程專班資訊如下:
(一)    依據、緣起:
1、    災害防救法第22條。
2、    防災士培訓及認證管理要點。
(二)    培訓對象(規劃1班,合計50名):
1、    桃園市防災教育輔導團成員(30名)。
2、    本市各市立學校教師自由報名(20名)。
三、    培訓日期:111年7月11日(一)至111年7月12日(二)。
四、    培訓地點:銘傳大學桃園校區設計大樓M104會議室。
五、    課程內容:概括基礎急救訓練、急救措施實作(含急救術科測驗)、防災士職責與任務及我國災防體系與運作、我國近年災害經驗及災害特性、資訊掌握與運用、個人與居家防護措施、個人與居家防護措施(情境練習)、校園防災工作推動與運作、社區避難收容場所開設與運作及防災計畫實作與驗證等十個科目,其餘課程內容詳如附件防災士培訓計畫書。
六、    報名方式:請逕至本市教師專業發展研習系統(http://passport. tyc.edu.tw/)-桃園市龜山區樂善國民小學項下報名。
七、    桃園市教育局同意本案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於課務自理不支代課鐘 點費之原則下核予公(差)假登記。
八、    本案承辦學校聯絡資訊如下:
(一)    樂善國小:蘇盈彰主任,聯絡電話:(03)32810002分機 510。
(二)    觀音國中:許舒淳主任,聯絡電話:(03)4732034分機 510。
九、    檢附本案防災士培訓計畫書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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