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101
  • slider image 103
  • slider image 104
  • slider image 105
  • slider image 107
:::
公告 人事主任 - 公文轉達 | 2022-05-30 | 點閱數: 219
主旨: 有關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參加投開票所選務工作人員者,依行政院111年5月23日院授人培字第1110001157號函,同意比照93年及107年前例,准予補假2日,並以本次選舉為限,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選舉委員會111年5月25日桃選一字第1110000595號函辦理。
二、 為應辦理旨揭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之複決案所需,請貴機關(學校)鼓勵同仁踴躍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
三、 檢附中央選舉委員會函影本1份。
 
:::

萌典查詢

g0v零時空汙觀測網

本站搜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