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110年5月27日臺教社(四)字第1100074372號函 辦理。
二、本年全國語文競賽決賽原訂於11月27日(星期六)至29日 (星期一)舉行,因應全國疫情嚴峻,決賽日期延至12月18日(星期六)至20日(星期一)辦理。至於本年決賽是 否如期辦理,教育部將於8月份視疫情發展再行決定。
三、因應疫情,本市於6月至8月間暫停辦理語文競賽-區複賽 (國小學生組、小學教師組及社會組),將順延於9月間再行辦理,同時將延後國高中複賽(國中學生組、高中學生 組、中學教師組)及市決賽日期,相關賽程將另函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