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8月30日臺教國署國字 第1110114152號函辦理。
二、111學年度起,本土語文/臺灣手語課程已逐年納入國小及國中部定課程,以及高中部定必修課程兩學分,為提供學生學習素材,教育部編訂客語、閩東語、原住民族語及臺灣手語教材,並有圖卡及指引,可供教師依學生語言程度選擇教材;並錄製成音軌或影片,讓學生得以自行練習。
三、上述教材相關網站如下:
(一)客語及閩東語分級教材電子檔:於CIRN「新課綱推動」 項下之「本土教育資源網」左側分級教材(十二年國教)>選擇授課語言(客語或閩東語)>腔調,另亦可選擇分級教材(十二年國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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