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本府動物保護處110年10月13日桃動五字第1100006667號函及本局110年10月6日桃教體字第1100092095號函(諒達)辦理。 |
二、 | 旨案誤植地點內容更正如下: |
(一) | 原第一場(北區):2021年11月17日(三)菓林國民小學,其中(北區)字樣更正為(南區)。 |
(二) | 原第二場(南區):2021年11月24日(三)龍岡國民小學(二)其中(南區)字樣更正為(北區)。 |
三、 | 本案觀摩活動(含報名)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府動物保護處吳旻臻技士,連絡電話:(03)3326742分機50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