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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賽 輔導主任 - 競賽活動 | 2021-05-13 | 點閱數: 277

一、依據宋屋國小110年4月23日宋小輔字第1100002494號函辦理。
二、旨揭融合教育徵件計畫經費補助,摘錄如下:
(一)目的:透過融合教育徵件計畫推行,以激勵學校推動融合教育,並藉由辦理研習方式,提供績優學校分享融合教育實施成果,以提升本市教師融合教育專業知能,達楷模學習之效。
(二)辦理期程:110年5月至110年11月。
(三)辦理方式(分二階段實施):
1、初選階段請各校(園)提出融合教育計畫,由本局聘請學者、專家等組成甄選小組,審查計畫並選出25校。
2、第二階段請經評選接受經費補助之學校及幼兒園,於計畫確實執行後辦理成果發表會,分享實施成果,以利他校學習。
3、請各校(園)研提融合教育執行計畫,並於110年5月31日(星期一)前寄(送)至本市承辦學校宋屋國小輔導室(32443桃園市平鎮區延平路2段389號),逾期恕不予受理。
(四)倘對本案有所疑問,請逕洽宋屋國小劉虹君組長(聯絡電話:493-3654分機621)。
三、檢送本案實施計畫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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