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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長 - 綜合公告 | 2025-08-21 | 點閱數: 67

一、 依據114學年度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業以114年6月19日桃教終字第1140056824號函諒達)及114年8月14日召開之本市114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籌備會議決議辦理。

二、 比賽重要日程事項摘錄如下:

(一) 承辦學校:南崁高中(北區)及東安國中(南區)。

(二) 報名日期:114年9月13日(星期六)8時至114年9月21日 (星期日)23時59分前至《桃園市學生美術比賽報名網站 》(http://art105.tyc.edu.tw/),以校為單位為學生報名。

(三) 作品送件日期:

1、 國小組:114年9月30日(星期二)。

2、 國中、高中職組:114年10月1日(星期三)。

(四) 評選日期:114年10月10日(星期五)。

(五) 成績公告日期:114年10月14日(星期二)。

(六) 未獲全國賽代表權作品退件日期:

1、 國小組:114年10月15日(星期三)。

2、 國中、高中職組:114年10月16日(星期四)。

(七) 書法類入選作品現場書寫日期:114年10月17日(星期五 ),桃園市現場書寫規範將另函公告。

三、 比賽重要事項提醒如下,餘未盡事宜請詳讀旨案比賽要點:

(一)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未完成網路報名者,不予收件,報錯組別者亦不予收件。

(二) 高中(職)組參賽者除書法類,皆需於報名表附100-200 字作品介紹,手寫不收,請輸入於報名系統內,不可超過10行;版畫類需註明版種及材質。

(三) 版畫類作品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須待油墨全乾後方得送件,若油墨未乾請加透明膠片,作品正面簽名請使用鉛筆書寫,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四) 另請貴校注意參賽學生作品規格大小是否符合比賽要點規範,不合者一律退件處理。

(五) 繪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西畫 類中,需現場創作之類組依據全國賽要點於114年10月19日前擇期另行公告。

四、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局承辦人或該區承辦學校:

(一) 北區:南崁高中秘書室,電話:(03)33525580分機111。

(二) 南區:東安國中輔導室,電話:(03)4601407分機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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