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0月2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47483號函辦理。
二、旨揭培訓研習相關資訊如下(詳細內容請參閱簡章):
(一)推薦原則:分國小國語文、數學、英語文,國中國語文、數學、英語文等六組,依據縣市入班輔導人員需求,每組推薦2至3位教師為原則。
(二)培訓人員資格條件:
1、教育部或各直轄市、縣(市)學習扶助績優人員(例如:教育部國教署鐸聲伴學獎獲獎教師)。
2、各直轄市、縣(市)輔導團員,以學習扶助入班輔導為主要職責者。
3、教育部或各直轄市、縣(市)學習扶助訪視委員。
4、各直轄市、縣(市)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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