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
|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林洸灝 電話:3322101#7418 電子信箱:10087182@ms.tyc.edu.tw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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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桃園市楊梅區瑞梅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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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文日期: | 中華民國115年7月1日 |
| 發文字號: | 桃教小字第1150061136號 |
| 速別: | 普通件 |
|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
| 附件: |
| 主旨: | 本市「115年度國民小學教師聯合甄選新進教師分發作業時程及注意事項暨代理教師甄選事宜」公告處修正一案,如說明,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本局115年6月26日桃教小字第1150058461號函(諒達)及115年5月19日桃教高字第1150042407號函辦理。 |
| 二、 | 本局115年6月26日桃教小字第1150058461號函說明七之旨揭自辦代理(課)教師甄選簡章請公告於教育部「全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選聘網」(https://personnel.k12ea.gov.tw/tsn/index /NewsShow.aspx?f=FUN201003161118253V1)修正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以下教育人才庫入口網」(https://hr.k12ea.gov.tw/ptst/Home/ptst),餘仍請依前函辦理。 |
| 正本: | 本市各市立國小 |
| 副本: | 本局特殊教育科、本局學輔校安室 |
| 本案依分層負責規定授權科(組)長、主任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