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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轉達 人事主任 - 公文轉達 | 2026-02-11 | 點閱數: 25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函

 

地址:330206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15樓
承辦人:科員 李宜霈
電話:3322101#7420
電子信箱:10070050@ms.tyc.edu.tw

 

受文者:桃園市楊梅區瑞梅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15年2月10日
發文字號: 桃教小字第1150011444號
速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如說明 (376735100E_1150011444_ATTACH1.pdf)

 

主旨: 修正「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第2點及第3點,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 檢送「桃園市市立國民小學及幼兒園教師介聘市內他校服務注意事項」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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