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115學年度「永齡學習扶助課輔師資(教師)」研習課程簡章及報名說明1份,請鼓勵貴校教師及相關人員踴躍報名參加,並依規定核予公假登記,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5學年度桃園市辦理「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子計畫十五:國中小永齡課程認證計畫)辦理。
二、為提昇教師應用學習扶助教材教法之專業知能,培育各校學習扶助種子教師,並結合民間資源與教材強化學習扶助整體成效,特辦理旨揭研習課程。
三、研習資訊摘要如下:
- (一) 研習對象:以本市國民小學學習扶助教師為主。若尚有名額,開放本市國中學習扶助教師、儲備教師、退休教師及相關課後教學人員參加。
- (二) 研習時間及科目:
- 1. 115年10月3日(星期六)共同科。
- 2. 115年10月4日(星期日)英語科。
- 3. 115年10月17日(星期六)數學科,共計29小時。
- (三) 研習地點:桃園市平鎮區新勢國民小學視聽教室。(場地若有變更將於現場通知)
- (四) 研習費用:全程免費。
四、報名方式與期限:
- (一) 報名方式:本研習一律採網路報名。報名共分兩階段。
- 1. 請參訓人員先至永齡教學資源中心網站註冊申請會員,完成會員帳號驗證後,於會員專區點選「研習課程報名」並選擇【桃園場】進行報名。
- 2. 請於115年9月27日(日)15:00前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報名,查詢方式,可以活動編號或承辦單位進行查詢報名。
- 3. 活動編號:E00050-260800007共同科、E00050-260800008英語科、E00050-260800006數學科。承辦單位:新勢國小。
- (二) 報名時間:自115年9月4日(星期五)起至115年9月27日(星期日)止。名額限60名,額滿將提早關閉報名系統。
- (三) 相關課程內容及永齡帳號申請詳見附件一、附件二。
五、請貴校本權責核予參加研習之教師公假登記。全程參與課程並通過評量測驗者,將由永齡教學資源中心核發電子結業證明或證書,並得採計國教署學習扶助研習時數(詳如實施計畫)。
六、認證成功者,可自行申請或由學校統一登記使用公益教材。